四部门:严控新增炼油产能,研究推进地方炼油企业改革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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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生态环境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强调优化产能结构布局、严控新增炼油产能、推进炼厂改造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善炼油行业管理。《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推动新建炼油项目有序向石化产业基地集中,并与乙烯、对二甲苯(PX)项目做好配套衔接。
作为石化的重要领域,炼油是衔接上游勘探开发和下游生产生活用能的重要环节,既承担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责任,也为下游化工产业链提供原材料。据统计,2022年我国炼油行业年营业收入约占石油和化学工业的31%、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的4%。
然而,随着近年来国内炼油能力的巨幅攀升,产能过剩也愈演愈烈。据中石油经研院数据,2022年中国炼油能力达9.2亿吨/年,位居世界第一。而同期,由于市场需求不振,全年原油加工量为6.76亿吨,同比下降3%,炼厂开工率仅76%。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国内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千万吨级炼油产能占比55%左右,产能结构和生产力布局逐步优化,技术装备实力进一步增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炼油产能能效原则上达到基准水平、优于标杆水平的超过30%。到2030年,产能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进一步优化,化工原材料和特种产品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能效和环保绩效达到标杆水平的炼油产能比例大幅提升,技术装备实力、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优化产能结构布局方面,该文件提出,采用政府引导、地方推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研究推进地方炼油企业改革重组。统筹原油、成品油管网布局,优化完善炼油项目配套码头、油库、管道、运销体系。为严控新增炼油产能,强化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碳排放等指标约束,原则上不再新增燃煤自备电厂(锅炉)。各地要依法依规推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有序淘汰退出。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新形势下全国炼油规划方案,不断完善炼油产业政策。
绿色发展方面,炼油企业开展CCUS示范应用及制氢用氢降碳等受到政策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