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信宜市恒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被罚款6万元
《上海财经网》上海财经第一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财经动态,传播大沪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上海财经网【上海财经号】: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信宜市恒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市监处罚〔2023〕112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其他-责令改正 | ||||
罚款金额(万元) | 6.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00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事实 | 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2015〕20号)的规定 | ||||
处罚内容 | 1、对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违法行为,责令限30日改正;2、对使用未经检验合格叉车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30000元;3、对使用未经定期检验锅炉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30000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三款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宜市恒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1440983324858329P----------阮**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21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04-21 | ||||
处罚机关 |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严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上海财经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上海财经号系信息发布平台,上海财经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3455677927@qq.com)删除!
上一篇:足不出“沪”就能“面朝大海” 市水务局局长:“临港滨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年内完工
下一篇:坚持新发展理念 构建新发展格局 上海高校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再出发——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第五届院校教育专委会会员大会顺利召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