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报告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开班式暨第十届浦江法治讲坛举办
上海财经网【上海财经号】:
2月6日上午,黄浦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报告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开班式暨第十届浦江法治讲坛举办,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紧密结合党中央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培训工作,把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区委书记杲云主持报告会并讲话。报告会邀请中国国家法制讲师团成员,中共上海市委和浙江省委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郝铁川教授,作“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专题辅导报告。
郝铁川的报告围绕“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的十大原因”“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的‘十一个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来源和意义”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作了阐读讲解。报告内容丰富、脉络清晰、重点突出、指向鲜明,为全区党员干部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黄浦建设跃上新台阶,提供了启发和指引。
杲云在讲话中就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把各项工作更好地纳入法治轨道提出要求。
一是要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全面、深入、准确地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做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要坚持原原本本学。做到深入钻研、悉心领会,把握关键、吃透要义,准确把握法治领域各重点环节的任务要求,增强践行良法善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注重融会贯通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持“三个务必”,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要做到联系实际思。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自信自立,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胸怀天下,着眼解决改革发展稳定、民生服务保障的各类问题,将理论武装与业务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作出顺应实践发展、符合时代要求的正确回答,交出新的赶考之路上的优异答卷。
二是要在深信笃行上求实效,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开创黄浦各项工作新局面。
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新作为。深刻领会二十大报告关于“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的重大论述,自觉服从服务上海打造国内循环的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的大局,在“中心辐射”上做足文章,充分发挥自身在金融服务、专业服务、商贸服务等方面的领先优势,持续提升服务能级和辐射能量,助力上海城市核心功能在量的积累中实现质的飞跃。
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实现新突破。打响“两旧”改造攻坚战,结合老旧住房综合修缮、卫生设施改造、电梯加装等民心工程和实事项目,将老旧小区打造成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活要素布局合理的美丽家园。要紧盯群众最关切的养老、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以打造“10分钟社区生活圈”为抓手,塑造人性化城区、人文化气息、人情味生活,不断提升黄浦百姓获得感和幸福感。
要在探索城区治理现代化上迈开新步伐。坚持大抓基层、大抓基础、大抓治理,通过百花齐放式的探索和实践,加快形成一批有效的治理模式,提供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创新性的治理经验,深入探索符合超大城市中心城区特点和规律的基层治理现代化新路,推动“治理末梢”变为“治理靶心”,努力为上海这座“世界级城市会客厅”增光添彩。
要在新时代党建工作上谱写新篇章。依托黄浦得天独厚的红色资源和禀赋优势,大力实施党的诞生地红色文化传承弘扬工程,努力打造彰显建党初心、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的红色文化品牌。持续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创新探索,积极构建“全区域统筹、多方面联动、各领域融合”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格局,全力把黄浦打造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新高地。
杲云强调,全区上下要深刻认识并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创造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中作出黄浦更大贡献。要主动对标全面依法治国“一规划两纲要”和上海法治建设“四个规划”,紧抓规划明确的各项工作措施在黄浦的落地落实。要巩固深化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成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落实全覆盖,不断提升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要着力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鼓励基层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创新探索,营造学法、崇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会上,黄浦区第六届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和入围案例正式揭晓。区委书记杲云,区委副书记、区长沈山州为荣获2023年第六届黄浦区法治建设优秀案例的单位颁奖。会上还展播了《踔厉奋发风帆劲、勇毅前行正远航——第六届黄浦区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展》宣传短片。
区四套班子领导、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其他在职市管干部,区人武部主要领导,区各部委办局、街道、人民团体、区属企业集团处级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