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片区首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3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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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成为新片区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 □本报记者 朱洁 摄
开栏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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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烁
历时近一年的起草、讨论、审核……2月18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3月1日起施行,成为临港新片区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
临港新片区为什么需要这部《条例》?《条例》的出台,对临港新片区又意味着什么?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人士。
“五自由一便利”均有创新和突破
《条例》设总则、投资自由便利、贸易和运输自由便利、资金自由便利、人员从业自由便利和人才保障、数据流动、前沿产业发展、风险防范、权益保障、附则共十章五十五条。
《条例》中,临港新片区揭牌两年多来已经落地的一系列政策制度以法条的形式被固定下来,同时,《条例》为正在落地的政策制度预留了空间。
比如,临港新片区将实行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特别措施),实行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措施;临港新片区内可以发展保税维修检测、再制造等业务,符合条件的国际航行船舶可以开展以洋山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新片区内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开展离岸金融服务;逐步放开临港新片区内专业领域境外人才从业限制等。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中还特意设了前沿产业发展的章节,对境外已上市药品、医疗器械的进口,以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氢燃料电池产业等相关政策制度作了规定。
一批改革创新成果通过《条例》予以确认
为何要推出《条例》?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制度创新与风险防范处三级调研员施晓蕾说,这是依法保障临港新片区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的需要。
“经过两年多的探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分解出的78项任务中已有超过90%的政策制度落地,使《条例》制定具备了重要的先决条件。”她说,“这些具有创新性、突破性的制度和政策需要通过《条例》予以确认,一方面稳定市场预期;另一方面为临港新片区持续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系统集成改革创新提供法治保障。”
临港新片区在2021年3月启动了《条例》的起草工作。“市级层面,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牵头,会同市司法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专工委、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起草组,管委会层面,由制度处牵头,会同各部门成立内部起草小组,两个层面的机制运作充分,开展了全面深入的讨论研究。”施晓蕾介绍。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三处副处长林圻告诉记者,在《条例》起草过程中,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全程对《条例》内容是否与上位法冲突、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前瞻性等方面进行了把关,也帮助在相关部门之间进行协调。
他介绍,为了使引领区和新片区更好地协同发展,条例倒数第二条特意指出,本市制定的浦东新区法规和管理措施,在临港新片区的浦东新区范围内可以适用,从法治层面上梳理了二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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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全国自贸区发展来看,基本每个自贸区都有一部地方性法规加以保障和引领。”林圻说,通过法规的形式对制度经验进行总结确认,也是帮助自贸区将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
构筑开放型经济的制度新优势
《条例》反映了《总体方案》中改革创新突破的核心内容,体现了临港新片区改革创新的重要成果,同时注重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和国内先进经验,结合临港新片区实际需求,构筑开放型经济的制度新优势,为下一步政策制度创新突破留有余地。
“在起草和讨论的过程中,我们一直很注重突出临港新片区的创新性和引领性。”施晓蕾说,“《条例》的主线与临港新片区建设特殊经济功能区的目标定位是一致的,也充分体现了临港新片区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的鲜明特点。”
比如,一些尚未完全落地但已经在推进中的政策,也采用“根据国家部署或经批准后试点”的措辞写进了《条例》,就是为下一步的改革创新预留空间,也给市场主体更长远的预期,充分体现了《条例》的创新性、引领性。
下一步,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配套措施和时间节点,高标准推动《条例》落地实施。
来源:浦东网 编辑:刘伟 更多资讯:南方网www.nw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