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中需提防中介玩“文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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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浦东新区消保委接到了一起投诉,中介为促成交易设坑,致使消费者奚女士把一套不符合“满五”条件的房产当做“满五”出售,多支付了数万元税费。
奚女士反映,今年3月委托某中介卖房,她有一套房产是2007年入住的,因为儿子想以首套资格买婚房,故2019年房子从儿子名下过户到奚女士名下,奚女士以为该套房产并未产生交易行为,属于“满五”。根据奚女士的描述,业务员李某并未要求其提供房产证,也未核实相关信息,只是告知其“满五”只需要交一个点的税。双方谈妥后,奚女士便放心与中介签订了居间协议,约定房产以260万元出售。奚女士非常信任李某,即使中介在买卖合同后增加了一份补充协议,明确“房屋买卖过程中各自承担税费”,奚女士也没有提出异议。直到办理过户手续,奚女士到房产中心交税时,被告知需要收5个点的税。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联系双方开展现场调解。李某表示,由于奚女士自己确认并坚持房子“满五”的,因此在交易开始阶段并未严格核实相关信息。而奚女士则无法提供中介保证只需要交一个点税费的凭证。对于“到手价”,李某强调附加条款并没有说客户拿到手价是260万元,且税费各自承担。最终,中介表示愿意酌情退还奚女士4000元。
一个税点变成了5个税点,中间差价高达数万元,奚女士为自己的“心大”和自以为是付出了代价。但消保委认为,中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该案件中,中介为促成交易,罔顾职业操守,并未核实消费者的房产信息,将错就错直至过户,致使消费者只能交易;同时“套路”消费者,在买卖合同中玩“文字游戏”,让消费者防不胜防,告无可告。在此,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房屋买卖是个复杂的交易,最好多咨询几家中介公司,详细了解买卖交易的过程,以及需要缴纳的税的种类及金额,做到自己心中有数,切不可听信中介一面之词。选择正规的、口碑较好的中介公司委托买卖房屋;签署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每一条条款,对补充条款要再三斟酌,对涉及交易价格、税费缴纳、中介费的支付等重要内容,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切不可模棱两可。
来源:浦东报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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